知法、懂法、用法、依法维权
为什么保险具有很强的安全属性?
《民法典》第三条规定: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。
私密性:表现在保险具有合同的相对性,第三人没有权利也无从知晓合同的内容。
控制性:表现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,受益人完全由他自己决定,对财富去向有很强的控制性投。
隔离性:表现在受益人明确的情形下,保险金不会作为遗产被继承,也就不参与遗产债务的清偿,本身具有税务和债务隔离的功能。
上一篇:1.民法典生效对于保险业有何意义和影响?
下一篇:3.保险公司会破产吗?
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,座机请加区号
免费接听
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7289号